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情形
-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 會運作效率,本公司於108 年12 月24 日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通過「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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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每年應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,並至少每三年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、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,範圍包括整體董事
會、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,以強化董事會績效評
估之獨立性與有效性。本次採用問卷方式進行內部自評,並已於114
年12 月31 日以前完成績效評估,並由公司治理單位回收統計評估結果,並預計於115 年3 月董事會報告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,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-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- 提升董事會或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- 董事會或功能性委員會組成與結構。
- 董事或功能性委員會委員成員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。
- 內部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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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,包含下列六大面向:
-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- 董事職責認知。
-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-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
-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- 內部控制。
功能性委員會(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)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,包含下列五大面向:
-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-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。
-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-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
- 內部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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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
-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
113 及114 年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內部自評結果為「顯著超越標準」,足以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及運作效率。 -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
本公司於114 年12 月委託鑫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外部專家評估(評估期間114/1/1~114/12/31),本次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範圍,包含董事會整體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。受委託之評估機構及其執行專家與本公司並無任何業務往來,具備充 分之獨立性。該機構指派三名評估專家,針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董事會決策品質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、董事之選任及進修、內部控制、公司治理績效,以及對永續經營策略之支持情形等七大構面,共計四十項評估指標,透過問卷調查、實地訪談,並檢視公司內部規範及相關會議紀錄等方式,進行董事會效能評估。評估機構已於114 年1 月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,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為「極優」。
總評:
- 法令遵行情形
受評公司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席次配置,均符合法令及公司章程 規定,董事並依董事選舉辦法由股東會依法選舉產生,並於股東會後召開首次董事會推選董事長。
股東會及董事會各項議案皆依議事規則充分討論與表決,經出席股東或董事過半數同意後通過,程序透明且合規。 - 公司治理情形
公司每季財務報表均先提送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再提報董事會,凡屬功能性委員會權責範圍之議案亦先行提交相關委員會審查,以輔助董事會決策。另公司依規設置公司治理主管,統籌治理事務,董事會重大議案於提報前先與獨立董事溝通並徵詢意見,依程序提送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。 - 推動企業永續經營情形
在資訊安全方面,公司已建置基本資安防護及資訊系統存取管理制度,並定期辦理備援演練與弱點掃描。
永續治理方面,公司依循主管機關規範,逐步推動 ESG 政策,採跨部門協作推動環境保護、員工權益、社會公益及供應鏈管理等行動,並透過年度檢視追蹤成效,將永續理念落實於日常營運與管理流程中。公司已成立永續發展專案小組,由總經理召集、各部門主管參與,並委聘外部顧問協助推動永續計畫。小組除每年編製揭露 ESG 報告書外,亦持續執行環境保護、公司治理與社會責任,逐步提升公司整體永續經營與治理績效。 - 內部控制制度運作情形
公司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及相關法令建立完整內部控制制度,涵蓋組織架構、授權分工、作業流程、風險控管及內部稽核。內部稽核單位獨立運作,隸屬董事會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,依風險導向稽核計畫追蹤缺失改善,並每年辦理自行檢查及對外揭露,確保內控有效落實與持續優化,降低營運風險並強化治理品質。
改善建議及未來改善計畫:
- 深化永續治理融入營運管理
公司已成立「永續發展專案小組」,作為推動企業永續經營相關工 作之主要執行單位。建議公司持續深化現有治理架構,逐步將永續理念系統性融入各單位日常營運管理,全面涵蓋環境保護、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面向,並提升治理層級之參與與監督機制。
另建議於適當時機設置董事會層級之永續發展機制,統籌ESG 重大 議題與目標管理,深化永續策略於各單位之落實,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,以提升整體治理效能與營運韌性。 - 建立整合性的風險管理機制
鑒於企業經營所面臨之風險日益多元且複雜,主管機關為協助企業有效辨識未來可能面臨之經營挑戰並妥為因應,訂定並發布「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」,以協助上市上櫃公司導入完善之企業風險管理機制。
建議董事會定期檢視公司整體企業風險,並於適當時機授權由審計委員會或設置常設性之風險管理機制,負責督導公司因應經營環境變化之相關作為,以降低營運風險,並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。 - 設置提名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
主管機關推動「公司治理3.0 計畫」,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置提名委員會制度,以強化董事選任機制,並促進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與專業化。建議公司於適當時機規劃設置提名委員會,明確訂定其職權範圍與運作方式,並將相關機制納入公司內控制度及公司治理架構中,以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、整體公司治理品質,並降低潛在之公司治理風險。 - 公司持續精進董事會治理機制
透過制度化方式推動獨立董事,席次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,並留意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逾三屆之相關規範與治理趨勢,同時強化董事人才庫之建置與多元化遴選機制。公司並規劃於2027 年董事全面改選時,審慎檢視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之適用情形,積極引進具不同專業背景之新任獨立董事,以持續優化董事會結構並提升整體治理效能。
-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